我們的孩子不管長多大都是我們的寶貝。
每位家長的定義可能不一樣,但是我想知道,你認為孩子要成為什麼樣的人?
1. 快樂
2. 好奇心
3. 勇氣
4. 誠實
5. 尊重自己與他人
6. 自信/自我認同
7. 自律
8. 責任感
9. 同理心
10. 溝通能力
11. 自動自發
12. 幽默感
13. 快速適應環境
14. 解決問題能力
越下面的特質,需要更高階的發展。
但是你會發現,約高階的能力更需要最基礎的特質才能順利完成。
當我們用打用罵用懲罰的方式教孩子的時候,你的孩子心理是怎麼想的?
面對對這個外來的刺激與限制,孩子心中是說「謝謝你,這個懲罰對我好有幫助,我學到好多我好感激。下次有問題我一定會回來找你幫忙呢!」
還是孩子想的是:
「我要怎麼報復你」
或是
「我下次一定不要被抓到」
甚至
「我是一個不值得被愛的孩子,我是一個壞孩子。」
懲罰的教養方法會消磨孩子最基本的特質:
快樂、好奇心、勇氣、誠實、尊重自己與他人、自信/自我認同。
下次爸媽決定要「出手」的時候,想一想,我這個方法對孩子是有符合你要的原則嗎?
你想要寶貝變成什麼樣的人?歡迎分享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